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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起 深圳公租房实行税收优惠新政 |
来源:深圳新闻网
为了促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决定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
深晚记者昨日了解到,从9月28日起,有关部委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此外,还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持续到2015年12月31日,对2013年9月28日以后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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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来自金地名津小区的12名公租户来到福田区住建局反映,他们所住的公租房到期,遭到业主停水停电。他们说,目前业主把他们当作到期不搬离的“钉子户”,而他们的要求并不高,他们等了好几年,要求政府新提供的公租房面积要达到60平方米以上就搬。记者为此事展开了调查。
渔农村:业主房租受损断水
2008年福田区以统一租赁的方式,从渔农村金地名津小区筹集了550套房源,作为辖区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房(公租房)。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时至今日,仍有12户租户不愿搬离,房源难以腾退。近日渔农村业主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以停水、断电等强制方式“收楼”。此举引发租户集体到管理处“维权”。
记者从渔农村股份公司了解到,12户租户到期不搬,至今已占用房屋达20个月,且不交房租,个别租户已欠租逾8万元。房源业主在利益受损后,就采取卸下水管的办法来停水,这也是无奈之举。其实租户的诉求是要求得到更大面积的新房源,以不搬离现房来向主管部门施压。
租户:等了7年房源面积更小了
租户杨女士说,最近停水3天,天气又热,上厕所都没有地方,有时跑到小区商场上厕所。商场关门时,还要到口岸大厅上厕所。
租户李先生说,他们并不是不愿退出现有房源,而是因为等了好几年,等来的房源无论在面积环境上都不好。只要住建局能给6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他们就会搬。李先生说,他们几年前就符合申请经适房,因为住了这批公租房,房租又贵,还失去了申购经适房的机会,真是吃亏了。
租户金女士说,自己2007年就符合购经适房条件,当时同样条件的人申请购得桃源三期和深云村的房源,面积都在70平方米/套。他们苦等了7年,得到的房源包括公租房和经适房都只在50平方米以下,这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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