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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叫价31.5亿元再卖地 竞买人须在港有物业 |
来源:深圳新闻网
今年频频诞生地王的前海明年一开年就有地块出让。昨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出今年第27号土地出让公告,前海将再推一块3.2万平方米商业用地。从去年7月开始,前海已出让14块土地,获出让金500余亿,是支撑深圳土地一级交易市场的最主要力量。
记者从出让公告获知,该宗地编号为T102-0255,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七单元1街坊,挂牌起始价31500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挂牌期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9日15时止。
竞买申请人应在今年12月30日18时(工作日)前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15时整。根据惯常规则,如有三人以上竞价,则会于当日公开竞拍。
出让条件指出,该宗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必须在前海深港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全资附属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并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及依法具备结汇支付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公司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
该宗地鼓励采用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用地主体可聘请香港的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领域的建筑服务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在已聘请项目管理公司的条件下,用地主体可不另行委托监理单位。
和以前出让过的许多前海土地类似,该宗地对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有特别要求,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可以独立或联合竞买:
最新财政年度(2013或2014财政年度,以时间在后者为准)总资产值不少于1000亿港币(或等值货币);最新财政年度已经建成的位于香港的各类投资或收租物业(共同持有的,以应占权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呎;独自或合作开发建设位于香港的已经建成的单一最大房地产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呎。上述证明材料,公司年报或会计报告可以提供的,加盖公章;公司年报和会计报告无法提供的,需认证或公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独立设立或联合设立的附属公司,也可以独立或联合竞买。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不得与上述附属公司同时参加竞买;附属公司参加竞买的,仅允许一家附属公司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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