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网
随着新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政府工程全面铺开,以及房屋价值的急剧攀升,近年北京市法院受理的由拆迁引发的涉房案件急剧增加。仅门头沟法院从2009年到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拆迁案件就多达800余件,占同期所有民事案件的14%。为应对矛盾激烈、错综复杂的拆迁案件,门头沟法院提出凡涉及不动产权属争议的案件,法官必须勘察现场,以保证判决的客观公正。
门头沟法院民一庭庭长胡羽告诉记者,由于很多涉及拆迁的房屋年代久远,房屋手续不全,一些当事人为了获得最大利益,提供假证据、假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部分房屋因继承、分户、翻建、扩建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变更、审批、登记手续,而关键证人可能亡故,使得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房屋权属时遭遇重重阻碍。如果个案处理失当,将引发新的矛盾,甚至产生群体效应,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该院提出凡涉及不动产权属争议的案件,法官必须勘察现场,亲自核实当事人对房屋现状的描述是否属实,以保证判决的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