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25988288
 
 
  网站首页 关于格衡 服务领域 资源共享 新闻动态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格衡影像
最新政策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土地违法案件监察机关介入 暂行办法11月实施行

 

来源:南方网

[提要]国有储备土地被大肆侵占,终引起深圳相应管理制度革新。根据昨天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深圳市国有未出让土地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11月1起施行。

国有储备土地被大肆侵占,终引起深圳相应管理制度革新。根据昨天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深圳市国有未出让土地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111日起施行。该办法引人注目地提出,监察机关介入土地违法案件,市监察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有未出让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可划分为:农业用地(含基本农田);水库、水源保护区、河道及海堤范围内用地;城市公园(含城市公共绿地)、郊野公园用地和林业用地;储备土地。

根据办法,市农业、水务、城管部门和市土地储备机构等接受国有未出让土地的移交,并对其实施日常管理。该办法突出强调了上述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

该办法还规定,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建立国有未出让土地日常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卫星图片、航空拍摄等技术手段,定期对国有未出让土地进行全覆盖式检查,组织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将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报送市监察部门。

市监察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办法自20101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司介绍 | 公司资质 | 课题研究 | 格衡研究 | 行业制度 | 企业文化 | 员工风采 |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1033893号-1
© 2017深圳市格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GEHE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