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世纪经济报道
最近的深圳市委全会分组讨论上,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正式透露,深圳将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借鉴香港“勾地”制度,探索改革土地出让制度。
本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勾地制度”试行办法的方案已起草完毕,方案草案经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有望近期推行。
效法香港
根据深圳市一位官员的说法,“勾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先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保证土地不被贱卖。
从香港的“勾地”模式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香港“勾地”制度是指,每年由地政署公布当年的勾地表,发展商对“勾地表”内任何一幅土地有兴趣的话,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为购买该幅土地开出最低价并交缴按金。如果申请人的出价符合政府按公开市场价格所作的评估,该幅土地便会以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出售。如在拍卖当中该底价不保,政府会收回该幅土地,以保证不贱卖资产。此举旨在拍卖土地之前增加一个“保险程序”。
一位深圳政经观察员则认为,在新的形势下,深圳再推用地模式的创新,是为了摸索出一套更加适合深圳城市化运动即将加快后的更有效率和公平的用地模式。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2020年深圳建设用地规模不能突破976平方公里。也就是说,今后11年内,深圳建设用地面积仅可净增59平方公里,年均仅4平方公里!
因此,如何寻找新的用地模式,深圳一直在思考。“勾地”制度也将横空而出。
做大“土地财政”
土地告急,未来十年,深圳如何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作为未来土地利用蓝图,《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日前公布,也将于2010年1月26日举办听证会。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草案,在此次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四区完全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和坪山四区建设用地规模增速逐步下降。此外,草案中有关新增建设用地两成用来建房、设立土地银行、土地利用分区管制等内容也备受各界关注。
这直接影响到深圳的土地财政。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前11月,深圳市地税收入780亿元,其中,房地产税收115亿元,建筑业税收58亿元。两项相加,即经济学界所说的“与土地相关的间接税收”,就达173亿元,占税收的22%。
而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人士透露,深圳市09年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00多亿元。
相比于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国第三(2009年深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80.8亿元,增长10.1%,仅次于上海2540.3亿元、北京2026.8亿元),深圳的卖地收益显得“寒酸”。
做足“存量”土地文章
根据深圳对该市土地资源承载力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和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该市仅有142平方公里的新增建设用地扩张潜力。而深圳全市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总用地面积约为240平方公里,这也意味着通过城市更新改造“要”到的土地资源面积比可以新增的建设用地还要大。
深圳去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给深圳的土地市场甚至全国的土地出让方式带来想象空间。
作为国内首部系统、全面规范城市更新活动的规章,《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在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等诸多方面作出了制度突破。例如,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权利人可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的项目不需要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明确了更新改造的地价收取标准。
同时,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厂房闲置也给了深圳契机。
深圳《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在土地利用方式上,深圳将探索实行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度,探索和完善年地租制度。
具体的做法则是,政府借机收回闲置的厂房,按照城市规划和产业标准统一建设厂房或者收购闲置物业,根据产业导向按不同价格出租或出让给成长型企业,并根据企业素质和发展前景调整租金和租用面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
一举两得,深圳不仅把早期出让给企业的土地部分回收,同时也有了调整产业结构的具体“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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