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羊网
本月1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会议透露,到2015年,深圳计划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约35平方公里,拆除重建类项目将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
《意见》确定了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明确坚持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举,到2015年,全市基本完成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宝安、龙岗、光明、坪山的主要地区城中村的整治,稳步推进旧住宅区环境提升,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2-3条人文特色街区改造。
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创造性地推出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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