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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棚户区拆迁户漫天要价 法院实施强制腾迁

 

来源:贵阳日报 

“随你咋协商,拆一套就按两套房子赔!”面对彭家湾棚户区旧城改造范围内一户被拆迁户提出的高额补偿要求,1115上午,南明区法院组织人员依法对该户房屋实施了强制腾迁。

据介绍,现居住于花果园后街42510号的黄某某,房屋建筑面积为65.18平方米,属彭家湾棚户区旧城改造范围。项目改造期间,拆迁方提出货币补偿、房屋安置两套安置补偿方案供该户选择。由于该户始终坚持“要补偿两套8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过高要求,双方一直未能达成拆迁协议。为此,拆迁方依法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裁决,该局受理后组织双方调解未果。

1022,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裁决:由申请人提供花果园商住楼一套建筑面积为67.23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与被申请人被拆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双方按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评估单价结清产权调换差价后,安置房产权归被申请人所有;由申请人提供花溪大道北段一套建筑面积为64.64平方米的房屋给被申请人周转过渡24个月。被申请人须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后交由申请人拆除。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行政裁决书后,被拆迁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裁决所确定的腾房外迁义务。针对这一情况,拆迁方向南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谈话,但黄某某仍未自觉履行。对此,南明区人民法院于昨日对被执行人房屋依法实施了强制腾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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