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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酝酿拆迁补偿新政策 “三旧”改造将估价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从在塘厦镇召开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现场会贯彻落实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即将酝酿出台新的拆迁补偿配套政策,允许先建新楼再拆旧楼,对拆迁中建设的安置楼,可按规定按户分割核发土地证和房产证。此外,对未完成“三旧”改造年度计划任务的镇街,市委、市政府将对其进行问责。

实物补偿新政力促“阳光拆迁

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透露,为在“三旧”改造中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即将围绕拆迁补偿,尤其是实物补偿,酝酿出台新的配套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允许先建新楼再拆旧楼,新旧地块在符合规划等前提条件下相互置换;“三旧”改造拆迁安置房的人均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可适当放宽,被拆迁人不属本村村民的,其补偿待遇与本村村民一视同仁;安置楼,可按规定按户分割合法土地证和房产证等。

此外,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还表示,在“三旧”改造中将引入专业的拆迁估价机构,对拆迁“钉子户”提前安排市场评估,然后进行协商谈判。据了解,目前该局已对市内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估价单位进行了备案管理、建立起信誉档案,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引,以规范估价行为。

镇街未完成年度计划将问责

今年以来,东莞市连续出台《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落实问责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落实问责办法〉的通知〉》,在926日召开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现场会上,又印发了《东莞市2010年“三旧”改造问责项目列表》(以下简称《问责列表》),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将正式启动问责制。

根据《问责列表》,全市各镇街今年纳入改造的地块共174宗,规模约3.35万亩。《问责列表》中所列的台账,是各镇街今年自行审核上报的工作目标。

梁国英表示,东莞市的“三旧”改造是在政策日益趋严背景下的一个特例,其优惠程度前所未有,各镇街要珍惜这个政策机遇,紧盯台账所列项目,安排专人跟进批报事项。他特别强调,对于年底未完成计划的镇街,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问题。“三旧”改造中的一些重要环节,尤其是行政审批、容积率调整、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等,是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东莞市作为广东省确定的试点城市,“三旧”改造涉及的一些领域在制度、体制上还不完善,存在大量自由裁量空间,容易滋生腐败。他认为,各镇街应该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贯穿于“三旧”改造各环节,完善监控机制,预防监控工作走形式、搞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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