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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公租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已启动 承租人可查询 |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公租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昨日正式启动,有意向承租人需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提交查询信息。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已正式发布实施。《办法》适用于市、区两级政府建设筹集的面向社会家庭(包括单身居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相关活动。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和产业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适用该《办法》。
具有置换公租房意向的承租人,可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h ttp://tczh.szjs.gov.cn:8087/)提交和查询置换需求信息,需求信息包括现租赁公租房情况(剩余租赁合同有效期、现居公租房地址、户型、租金等),意向置换要求(公租房区位、面积、户型等)、联系方式等。
申请置换双方就住房置换事项达成一致后,可登录置换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到指定窗口办理手续。
市住建局表示,为杜绝牟利情况出现,《办法》规定禁止置换各方收取租金差价、装修补偿、区位补偿等。否则一经查实,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收回违规置换各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载入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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